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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運動據點營運經費使用項目參考(經常門)

依「運動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使用原則~

 

可用於據點運作、服務推動、或結合在地運動團體提供體驗活動等之:

  • 水電、清潔
  • 臨時工作人員/工讀費
  • 輔導/指導費
  • 設備維護
  • 保全/門禁管理
  • 保險
  • 行政庶務費
  • 雜支

可依實際所需自行規劃經費項目,惟須符合運動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以減輕據點管理成本負擔,或作為據點運作及服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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