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本校適應體育學系系主任推選事宜
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體育學院適應體育學系系主任推選及去職細則」(附件1)辦理。
二、適應體育學系系主任推選事宜如下:
(一)候選人(自願或推薦)登記等相關事宜:
1、登記資格:候選人須具本校專任教師副教授(含)以上資格。
2、登記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1月8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3、登記地點:適應體育學系系辦公室。
4、登記時,請繳交適應體育學系系主任候選登記表(附件2)。
(二)選舉會議日期與方式:
1、選舉日期: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
2、選舉地點:教學大樓420教室。
3、選舉方式:本會議由適應體育學系專任講師以上非擔任候選人之教師,互相推選三至五人成立選務委員會,並推舉主席召開之。候選人依姓氏筆畫順序發表治系理念,時間以每人10分鐘為限,現場詢答以5分鐘為限。發表會後立即舉行無記名投票,每票得圈選2人,以得票數較高之2至3人陳請擇聘。
4、新任系主任訂於107年2月1日起聘,任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