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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0年度攜手計畫課後輔助大專學生教學人員徵選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縣或就讀縣內大專院校之在學大專青年,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家庭年收入一百一十四萬以下且具有國語文、英語文、數學三學科教學知能之大專學生。
(二)急需經濟援助具有提供國中及國小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學生補救教學知能之大專學生。
(三)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二、報名方式:請各所系於100年5月25日前將所屬學生報名表填妥後(如附表),傳送學務處課指組承辦人信箱統一彙辦(louiselin@mail.ntsu.edu.tw),附表請逕自本校電子公文佈告欄下載。
三、凡報名之大專學生同時應至「教育部攜手計畫課扶助入口網」-「人才招募網」登錄,網址:http://asap.moe.gov.tw/recr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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