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動部
「115年度建置適應運動據點計畫」
申請流程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止。
申請對象與途徑:
國、私立學校(教育部主管): 直接進行計畫編制。
地方政府所屬單位: 須經由「地方政府行政機關」彙整後辦理。
文件準備: 請完成「申請計畫書」及「經費表」之填寫,並完成相關單位核章。
函送作業: 備妥正式公文,正本函送 國立體育大學,副本抄送 運動部。
由相關單位進行計畫審查與核定。
通過者將通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本網站計畫專區,並進入執行與請撥款項階段。
計畫執行: 獲核定之單位請依據計畫書內容及核定公文之說明辦理。
經費請撥: 依核定公文規範之程序申請撥付經費。
電子檔寄送: 計畫執行完畢後,請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電子檔寄送至 國立體育大學 審閱。
正式函報: 審閱完成後,備妥正式公文並檢附核章版之「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
辦理期限: 須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辦理。
函送對象: 公文正本函送 運動部,副本抄送 國立體育大學,即完成年度計畫核結。
【備註】 相關申請表格及詳細規範,請至本計畫下載專區取得。如有疑問,請洽國立體育大學計畫承辦窗口。